1.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孕期可以拒絕從事原勞動強度的工作,用人單位必須無條件同意。(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需根據醫療機構證明,用人單位才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2.《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方面,若因結婚到新的村集體,原村集體有權收回其土地承包經營權。( )
答案:× 依據: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結婚等為由,侵害其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3.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無需采用書面形式。(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4.依據《勞動法》,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才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 )
答案:√ 依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5.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調整其工作崗位。( )
答案:× 依據:法律主要限制用人單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對于合理的崗位調整并未完全禁止,但需保障女職工權益。
6.《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干部時,應當優先考慮女性。( )
答案:× 依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培養、選拔和任用干部,必須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并非優先考慮女性。
7.按照《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
答案:× 依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等,并非可隨時解除。
8.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不計入勞動時間。( )
答案:× 依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9.《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
答案:√ 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相關規定。
10.婦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的知識產權收益,女方無權參與分配。( )
答案:× 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知識產權的收益等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女方享有平等的處理權。
11.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2.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個嬰兒,可自行決定增加產假天數。(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并非可自行決定。
13.《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學校在錄取學生時,任何專業都不可以因性別拒絕錄取女性。( )
答案:× 依據:除特殊專業外,學校在錄取學生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準。
14.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可以以實物形式代替工資發放給勞動者。( )
答案:× 依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以實物替代。
15.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活動室、女職工衛生室等設施。( )
答案:× 依據: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未提及必須建立女職工活動室。
16.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時,因未婚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答案:× 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等為由侵害其權益。
17.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變更名稱后,原勞動合同無需繼續履行。(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18.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
答案:× 依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9.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用人單位不得調整其工資待遇。( )
答案:× 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不受影響。
20.《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 )
答案:× 依據: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21.依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無論何種情況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答案:× 依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涉及服務期等特殊約定,可能需承擔違約責任。
22.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一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三級、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23.《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
答案:× 依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24.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但可以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5.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但需支付額外補貼。(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26.《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為貧困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提供安全的生理健康用品或服務。( )
答案:√ 依據: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依法捐贈、資助或者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提供安全的生理健康用品或服務,滿足貧困婦女、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的特殊需求。
27.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無限延長工作時間。(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8.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享受產假。( )
答案:× 依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29.婦女在農村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方面,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 )
答案:√ 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農村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權利。
30.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次數不受限制。( )
答案:× 依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1.依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答案:√ 依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此義務保障勞動者勞動安全。
32.女職工在孕期禁忌從事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作業。(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附錄明確規定孕期女職工禁忌從事此類作業。
33.《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應當根據女學生的年齡階段,進行生理衛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護教育。( )
答案:√ 依據:學校應在教育、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學生權益,其中包括根據年齡階段進行相關教育。
34.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通知用人單位。
35.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不可以休假。( )
答案:× 依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36.《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
答案:√ 依據:勞動者在勞動安全方面享有拒絕違章指揮等權利。
37.婦女在婚姻家庭中,對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與男方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
答案:√ 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在婚姻家庭權益方面規定婦女在子女撫養等方面與男方平等。
38.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可以以勞動者懷孕為由,調整其工作崗位并降低其工資。(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不合理的因懷孕調崗降薪不被允許。
39.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禁忌從事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質的操作,核事故與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附錄規定了哺乳期女職工禁忌從事此類作業。
40.《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只能向人民法院尋求救濟。( )
答案:× 依據:婦女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調解組織、仲裁機構、人民法院等尋求救濟。
41.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二日。(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2.依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可以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
答案:× 依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4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44.《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包括平等就業權、職業培訓權等。( )
答案:√ 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保障婦女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各項平等權利。
45.依據《勞動法》,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對未成年工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
答案:√ 依據:《勞動法》對未成年工定義及健康檢查義務有明確規定。
46.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一級低溫作業。( )
答案:× 依據:女職工在經期禁忌從事低溫作業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低溫作業。
47.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方面,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 )
答案:√ 依據:《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等方面與男子平等。
48.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
答案:√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此種情形下勞動者的權利。
49.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無論是否參加生育保險,都由用人單位支付。( )
答案:× 依據: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50.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女職工哺乳期結束后,立即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需額外補償。( )
答案:× 依據:即便女職工哺乳期結束,用人單位以不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也需經過培訓或調崗等法定程序,且需支付經濟補償,不能隨意解除。